文学院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发布者:胡晋波发布时间:2026-09-11浏览次数:10

为做好我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精神和我校《南通大学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拟接收推免生的学科专业及人数

1.中国语言文学专业:4

01中国古代文学、中国古典文献学:1

02中国现当代文学:1

03文艺学、世界文学与比较文学:1

04汉语言文字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1

2.国际中文教育专业:1

最终名额以实际录取为准。

二、接收推免生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不存在考试作弊、学术不端行为和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27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本科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和教育部备案的,申请无效。

3.鼓励汉语言文学(师范)专业、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秘书学专业、新闻学专业及其它相关专业学生报考我院相关专业。

4.学风端正,无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学习成绩优秀,系统掌握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专业实践的能力和基础,以及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潜质。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7. CET-4考试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8.预计能正常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复试

1.复试形式和内容

我院原则上采用现场复试方式。综合考核包括材料审核、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材料审核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方式主要考核申请人的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综合能力与创新素质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面试时间每人一般不少于20分钟,专家当场打分,专家打分的平均分即该生的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2.材料审核成绩、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3.复试时间、地点:以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送的通知为准。

4.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本科期间成绩单,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3)大学英语等级证书、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材料的复印件。

4)诚信承诺书(考生本人亲笔签署)。

5)其他证明本人学习研究能力、学术潜能和水平的材料。

四、拟录取名单产生办法

根据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定顺序,确定拟接收推免生名单。并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

五、咨询、申诉电话:0513-85012502,0513-85012503

六、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学校有关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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