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曾泽薪发布时间:2026-09-04浏览次数:10

为做好我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精神和我校《南通大学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结合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推免名额

总名额:14

各学科专业(不包含定向师范)计划分配如下(本科毕业专业):

1.汉语言文学(师范)专业,8

2.汉语国际教育专业,1

3.秘书学专业,2

4.新闻学专业,3

二、申请报名条件

普通申请者在符合学校规定的申请推荐基本条件的基础上,须满足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不存在考试作弊、学术不端行为和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 成绩优秀,系统掌握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专业实践的能力和基础,以及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潜质

3. 3年学业综合成绩排名位居本专业本年级学生前1/3,必修课和限选课成绩优(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且无考试不及格记录;转专业前不及格课程不属于现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可不予计入);

4.在校期间修完并通过前3学年所学本科专业教学计划中规定的所有课程;

5.CET-4考试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6.预计能正常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三、申请受理时间、地点

1.学校推免生信息采集系统(http://210.29.67.7/zsgl/tmzggl/,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

开放与关闭时间:

9月39:00——9月715:00

2.书面申请受理时间、地点

截止时间:9月717:00前

受理地点:啬园校区23501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请、确认和提交材料至学院的学生视为放弃本次申请,所产生的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

、推免生遴选办法

根据本学院实施细则,对申请者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按以下程序产生推免生名单:

1.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

2.学院成立遴选推荐委员会材料审核专家小组,负责本学院推免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示,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计入申请学生的综合成绩计算体系;

3.根据教务处、学工处和专家审核小组的审核结果,学院在学校下达的推免名额内,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

4.学生在推免过程中如有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弄虚作假、存在考试作弊、提供虚假材料、以及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或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情形,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录取资格和学籍,并报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将相关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通报其所在学校、记入学生人事档案。

5.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得擅自开展未经批准的推免项目、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条件的学生(如特殊学术专长者、高水平运动员、退役大学生士兵、竞赛获奖者等)名额、单独排序。

五、其他事项

1.我院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切实加强对推免工作的组织领导,实施细则、拟推荐名单等重要事项由本学院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集体研究、集体决策”。

2.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推免工作咨询、申诉电话:0513-85012502,0513-85012503;

4.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学校有关办法为准。

南通大学文学院

20269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