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文学院学术分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草案)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09-16浏览次数:97

文学院第三届学术分委员会已届期满,根据《关于南通大学各学院(室、中心)学术分委员会换届的通知》、《南通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修订)》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学术分委员会组成

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学术骨干组成。我院教职工人数120人,学术分委员会委员人数11人。

二、学术分委员会委员推荐和遴选原则

(一)德才兼备原则

按照专家治学的要求,严格依照条件,真正把学术水平高、学术造诣深、学术品德高尚、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原则性强、服务意识好、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人选推荐出来。

(二)结构合理原则

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专任教师须超过委员总人数的1/2;原则上被推选人员要能任满一届。

(三)民主公开原则

学术分委员会委员的产生要切实履行民主程序,遴选过程要公开透明,应当经过充分酝酿、广泛征求意见、集体研究和公示等程序,通过自下而上的民主推荐方式产生候选人。

三、学术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程序

(一)校学术委员会委员(3名)不需推荐,自然进入学院分学术委员会。

(二)自下而上民主推荐,各系(研究院)在全院范围内提名推荐不超过委员总人数120%(不超过10人)的候选人。

(三)学院党政联席会根据民主推荐结果集体研究,综合学科结构和师资结构,推荐不超过委员总人数120%(不超过10人)的候选人。

(四)由全体候选人投票产生学术分委员会建议人选,经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报校学术委员会备案。

(五)分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全体分委员会委员选举产生。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