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文学院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09-14浏览次数:103

为做好我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根据南通大学《关于做好推荐2022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推免名额

总名额11名,按学校下达指标数与本学院当年毕业生数(不包含定向师范)比例下放到各专业,经切割后名额如下:

汉语言文学(师范)4名,汉语国际教育1名,秘书学2名,历史学1名,新闻学3名。    

二、申请报名条件

普通申请者在符合学校规定的申请推荐基本条件的基础上,须满足以下条件:

1. 要将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和录取的首要依据,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有学术行为不端及弄虚作假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2. 三年综合测评分排名位居本专业本年级学生前1/3,必修课和限选课没有补考或不及格课程;

3. 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在校学习期间,学习成绩优良;

4.英语CET4成绩425分(含)以上;

5.预计能正常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三、申请受理时间、地点

1.学校网报系统(http://210.29.67.7/zsgl/tmzggl)开放与关闭时间:

9月1318:00——9月1515:00

2.报名材料受理时间、地点

截止时间:9月1517:00之前

受理材料邮箱:1298799293@qq.com 

四、推免生名单产生办法

根据本学院申请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者,按以下程序产生推免生名单:

(一)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

(二)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因素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同一奖项不得重复加分,加分的权重为10%,单项指标为5%。

(三)按照综合测评和附加分进行排名,根据各专业分配名额将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定顺序,确定推免生名单。

(四)获得推免资格后,签订承诺书,不得擅自放弃推免资格,否则将其视为不良记录归入个人档案。

(五)学院成立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审核小组,负责本学院推免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相关学生在指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示,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咨询、申诉电话:0513-85012390

五、其他事项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南通大学文学院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