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域代码: 045109
一、培养目标
把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以专业实践为导向,重视实践和应用,培养在专业领域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体要求如下: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服务国家和人民的高度社会责任感;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人文素质、专业素质、职业道德素养和较强的社会实践能力。
2. 具有良好的现代教育科学理论素养,形成符合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和时代要求的先进教育理念。具有宽厚的历史学科学识修养和扎实的历史教育学专业基础,了解历史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掌握历史学科的研究方法,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
3. 具有较强的历史教育实践能力,能胜任历史学科教育教学工作,在现代教育理论指导下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熟练使用现代教育技术,解决历史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能理论结合实践,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创造性的历史教育教学工作。
4. 熟悉历史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掌握中小学历史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新理念、新内容和新方法。
5. 能运用一种外国语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资料。
二、学习方式及年限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科教学(历史)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含休学时间)。
三、培养方式
1. 重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实行双导师制。聘请有丰富教育教学经验的、高级职称的专家型中小学教师担任校外联合培养导师,与校内导师共同指导学生的学习和研究工作。采取课程学习与专业实践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培养研究生的教师职业素养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课程学习主要在校内完成,专业实践主要在联合培养基地完成。
2. 实施实践与反思、开放与创新的教学模式。采取案例教学、模拟教学、小组合作学习等教学方式;注重课内与课外学习相结合,关注学生的主动学习与创新学习;充分利用互联网等现代教学技术手段,开展线上学习与线下学习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1. 学科教学(历史)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分为学位课、非学位课和必修环节。学位课包括公共课、基础课、专业课三类,选修课为非学位课。
2. 课程教学实行学分制,每学分对应18学时,每门课程原则上不超过3学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总学分应不少于38学分,其中学位课程不少于24学分。
3. 跨专业录取的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后除进行正常的课程学习外,还应补修至少2门本专业本科阶段的专业课程,并参加考核,获得合格的成绩,不计学分。
课程设置详见附表。
五、专业实践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包含两个部分,校内实训和校外实践。
校内实训,包括教学技能训练、微格教学、课例分析等。
校外实践实施“五教”模式,即“见教”、“助教”、“试教”、“实教”、“研教”。
“见教”安排在第一学期,每周安排一天的时间,研究生到联合培养基地,实地观摩教学,了解中小学教育教学的流程和要求;
“助教”安排在第二学期,每周安排一天的时间,研究生到联合培养基地,跟随联合培养导师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如批改作业、与学生谈心等,为“试教”、“实教”积累实际经验;
“试教”安排在第三学期的第一个月,研究生在联合培养导师的指导下备课、试教,为“实教”积累实际经验;
“实教”安排在第三、四学期,在“试教”之后,在联合培养导师指导下,研究生进行备课、上课、组织班队活动等教育教学实践活动;
“研教”贯穿于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全过程,研究生在以上实践过程中,不断的反思与学习,选择适当的课题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完成学位论文,逐步成长、成熟,成为一名具有较高理论水平与较强教育教学实践能力的教师。
研究生应有明确的教育实践实施计划,校内导师应与校外联合培养导师密切合作,对研究生的教育实践给予指导,确保教育实践质量。
教育实践结束后,研究生应提交《南通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手册》。
六、学位论文
1. 基本要求
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必须要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应用价值。学位论文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如专题研究论文、调查研究报告、实验研究报告和案例研究报告等。硕士研究生在撰写论文的过程中,应定期向导师作进展报告,并在导师的指导下不断完善论文。论文正文部分字数不少于2万字。
2. 开题报告
硕士研究生一般应于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论文开题。硕士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尽早初拟论文选题范围,并制定研究计划。硕士研究生应提交《南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经导师审核同意,进行论文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的审查应重点考查硕士研究生的文献收集、整理、综述能力和研究设计能力。开题报告的具体要求按照《南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与开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3. 中期考核
学位论文中期考核一般应在第五学期完成。硕士研究生应提交《南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经导师审核同意,进行中期考核。中期考核的具体要求按照《南通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4. 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答辩一般在第六学期进行,学院按规定程序组织学位论文答辩。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的具体要求按照《南通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该至少有一名从事基础教育、具有正高职称的中小学教师或教学研究人员。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一般安排在每年6月或12月。
七、毕业及学位授予
硕士研究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课程学习,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准予毕业,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硕士学位授予要求的,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申请硕士学位的科研成果要求按照《南通大学关于申请博士、硕士学位科研成果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申请硕士学位的其他具体要求按照《南通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质量保障
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建立研究生培养质量保障体系。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要求建立课程学习、开题报告、中期考核、专业实践、论文答辩等研究生培养关键环节的考核分流机制。研究生必须完成各培养环节的要求,通过考核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培养。中期考核实行末位淘汰制度,学位论文实行专家盲审评阅制度。
附表:课程设置
类别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开课 学期 | 开课学院 | 考核 方式 | 备注 | ||
公共课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36 | 2 | 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考试 | 5学分 | ||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 18 | 1 | 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考试 | ||||
研究生英语 | 36 | 2 | 1 | 外国语学院 | 考试 | ||||
基础课 | 教育原理 | 36 | 2 | 1 | 教师教育学院 | 考试 | 8学分 | ||
课程与教学论 | 36 | 2 | 1 | 教师教育学院 | 考试 | ||||
教育研究方法 | 36 | 2 | 1 | 教师教育学院 | 考试 | ||||
心理发展与教育 | 36 | 2 | 1 | 教师教育学院 | 考试 | ||||
专业课 | 中学历史课程与教材研究 | 36 | 2 | 1 | 文学院 | 考试 | 11学分 | ||
中学历史教学设计与实施 | 54 | 3 | 1 | 文学院 | 考试 | ||||
中国史教学前沿问题研究 | 36 | 2 | 2 | 文学院 | 考试 | ||||
世界史教学前沿问题研究 | 36 | 2 | 2 | 文学院 | 考试 | ||||
中学历史教学案例研究 | 36 | 2 | 2 | 文学院 | 考试 | ||||
非学位课 | 选修课 | 学术英语 | 36 | 2 | 2 | 外国语学院 | 考查 | 6学分 | |
学术信息检索与分析利用 | 18 | 1 | 1 | 图书馆 | 考查 | ||||
张謇与近代中国社会研究 | 36 | 2 | 2 | 文学院 | 考查 | ||||
中国经济史专题研究 | 36 | 2 | 2 | 文学院 | 考查 | ||||
历史地理专题研究 | 36 | 2 | 2 | 文学院 | 考查 | ||||
世界古代文明专题研究 | 36 | 2 | 2 | 文学院 | 考查 | ||||
史料研习与中学历史教学(世界史) | 36 | 2 | 2 | 文学院 | 考查 | ||||
史料研习与中学历史教学(中国史) | 36 | 2 | 2 | 文学院 | 考查 | ||||
中国近现代历史教育史 | 36 | 2 | 2 | 文学院 | 考查 | ||||
国外中学历史教育研究 | 18 | 1 | 2 | 文学院 | 考查 | ||||
中学历史学习理论与方法 | 36 | 2 | 2 | 文学院 | 考查 | ||||
中学历史教学技能研究 | 36 | 2 | 2 | 文学院 | 考查 | ||||
中学历史教学论文写作指导 | 36 | 2 | 2 | 文学院 | 考查 | ||||
中学历史教育测量与评价 | 36 | 2 | 2 | 文学院 | 考查 | ||||
地方史与中学历史校本课程研究 | 18 | 1 | 2 | 文学院 | 考查 | ||||
情境教育专题研究 | 36 | 2 | 2 | 教师教育学院 | 考查 | ||||
情感教育专题研究 | 36 | 2 | 2 | 教师教育学院 | 考查 | ||||
基础教育改革研究 | 36 | 2 | 2 | 教师教育学院 | 考查 | ||||
必修环节 | 学术研讨与学术报告 | 10次 | 1 | 1-5 | 文学院 | 考核 | 8学分 | ||
校内实训(教学技能训练、微格教学、课例分析等) |
| 1 | 1-2 | 文学院组织训练,教师教育学院组织考核 | 考核 | ||||
校外实践(“五教”模式) | 见教 |
| 6 | 1 | 文学院组织实施,教师教育学院协调组织 | 考核 | |||
助教 | 2 | ||||||||
试教 | 3 | ||||||||
实教 | 3-4 | ||||||||
研教 | 1-6 |
注:《中学历史教学设计与实施》课程的教学实施“双元制教学”模式,即由校内教学法教师和联合培养导师共同合作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