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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教学(历史)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日期:2020-10-12 访问次数:1395

领域代码:  045109  

一、培养目标

把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以专业实践为导向,重视实践和应用,培养在专业领域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体要求如下: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服务国家和人民的高度社会责任感;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人文素质、专业素质、职业道德素养和较强的社会实践能力。

    2. 具有良好的现代教育科学理论素养,形成符合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和时代要求的先进教育理念。具有宽厚的历史学科学识修养和扎实的历史教育学专业基础,了解历史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掌握历史学科的研究方法,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

    3. 具有较强的历史教育实践能力,能胜任历史学科教育教学工作,在现代教育理论指导下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熟练使用现代教育技术,解决历史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能理论结合实践,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创造性的历史教育教学工作。

    4. 熟悉历史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掌握中小学历史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新理念、新内容和新方法。

    5. 能运用一种外国语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资料。

    二、学习方式及年限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科教学(历史)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含休学时间)。

    三、培养方式

    1. 重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实行双导师制。聘请有丰富教育教学经验的、高级职称的专家型中小学教师担任校外联合培养导师,与校内导师共同指导学生的学习和研究工作。采取课程学习与专业实践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培养研究生的教师职业素养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课程学习主要在校内完成,专业实践主要在联合培养基地完成。

    2. 实施实践与反思、开放与创新的教学模式。采取案例教学、模拟教学、小组合作学习等教学方式;注重课内与课外学习相结合,关注学生的主动学习与创新学习;充分利用互联网等现代教学技术手段,开展线上学习与线下学习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1. 学科教学(历史)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分为学位课、非学位课和必修环节。学位课包括公共课、基础课、专业课三类,选修课为非学位课。

    2. 课程教学实行学分制,每学分对应18学时,每门课程原则上不超过3学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总学分应不少于38学分,其中学位课程不少于24学分。

    3. 跨专业录取的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后除进行正常的课程学习外,还应补修至少2门本专业本科阶段的专业课程,并参加考核,获得合格的成绩,不计学分。

    课程设置详见附表。

    五、专业实践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包含两个部分,校内实训和校外实践。

    校内实训,包括教学技能训练、微格教学、课例分析等。

    校外实践实施“五教”模式,即“见教”、“助教”、“试教”、“实教”、“研教”。

    “见教”安排在第一学期,每周安排一天的时间,研究生到联合培养基地,实地观摩教学,了解中小学教育教学的流程和要求;

    “助教”安排在第二学期,每周安排一天的时间,研究生到联合培养基地,跟随联合培养导师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如批改作业、与学生谈心等,为“试教”、“实教”积累实际经验;

    “试教”安排在第三学期的第一个月,研究生在联合培养导师的指导下备课、试教,为“实教”积累实际经验;

    “实教”安排在第三、四学期,在“试教”之后,在联合培养导师指导下,研究生进行备课、上课、组织班队活动等教育教学实践活动;

    “研教”贯穿于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全过程,研究生在以上实践过程中,不断的反思与学习,选择适当的课题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完成学位论文,逐步成长、成熟,成为一名具有较高理论水平与较强教育教学实践能力的教师。

    研究生应有明确的教育实践实施计划,校内导师应与校外联合培养导师密切合作,对研究生的教育实践给予指导,确保教育实践质量。

    教育实践结束后,研究生应提交《南通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手册》。

    六、学位论文

    1. 基本要求

    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必须要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应用价值。学位论文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如专题研究论文、调查研究报告、实验研究报告和案例研究报告等。硕士研究生在撰写论文的过程中,应定期向导师作进展报告,并在导师的指导下不断完善论文。论文正文部分字数不少于2万字。

    2. 开题报告

    硕士研究生一般应于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论文开题。硕士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尽早初拟论文选题范围,并制定研究计划。硕士研究生应提交《南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经导师审核同意,进行论文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的审查应重点考查硕士研究生的文献收集、整理、综述能力和研究设计能力。开题报告的具体要求按照《南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与开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3. 中期考核

    学位论文中期考核一般应在第五学期完成。硕士研究生应提交《南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经导师审核同意,进行中期考核。中期考核的具体要求按照《南通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4. 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答辩一般在第六学期进行,学院按规定程序组织学位论文答辩。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的具体要求按照《南通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该至少有一名从事基础教育、具有正高职称的中小学教师或教学研究人员。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一般安排在每年6月或12月。

    七、毕业及学位授予

    硕士研究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课程学习,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准予毕业,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硕士学位授予要求的,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申请硕士学位的科研成果要求按照《南通大学关于申请博士、硕士学位科研成果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申请硕士学位的其他具体要求按照《南通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质量保障

    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建立研究生培养质量保障体系。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要求建立课程学习、开题报告、中期考核、专业实践、论文答辩等研究生培养关键环节的考核分流机制。研究生必须完成各培养环节的要求,通过考核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培养。中期考核实行末位淘汰制度,学位论文实行专家盲审评阅制度。
    附表:课程设置

类别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

学期

开课学院

考核

方式

备注

学位课

公共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36

2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考试

5学分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18

1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考试

研究生英语

36

2

1

外国语学院

考试

基础课

教育原理

36

2

1

教师教育学院

考试

8学分

课程与教学论

36

2

1

教师教育学院

考试

教育研究方法

36

2

1

教师教育学院

考试

心理发展与教育

36

2

1

教师教育学院

考试

专业课

中学历史课程与教材研究

36

2

1

文学院

考试

11学分

中学历史教学设计与实施

54

3

1

文学院

考试

中国史教学前沿问题研究

36

2

2

文学院

考试

世界史教学前沿问题研究

36

2

2

文学院

考试

中学历史教学案例研究

36

2

2

文学院

考试

非学位课

选修课

学术英语

36

2

2

外国语学院

考查

6学分

学术信息检索与分析利用

18

1

1

图书馆

考查

张謇与近代中国社会研究

36

2

2

文学院

考查

中国经济史专题研究

36

2

2

文学院

考查

历史地理专题研究

36

2

2

文学院

考查

世界古代文明专题研究

36

2

2

文学院

考查

史料研习与中学历史教学(世界史)

36

2

2

文学院

考查

史料研习与中学历史教学(中国史)

36

2

2

文学院

考查

中国近现代历史教育史

36

2

2

文学院

考查

国外中学历史教育研究

18

1

2

文学院

考查

中学历史学习理论与方法

36

2

2

文学院

考查

中学历史教学技能研究

36

2

2

文学院

考查

中学历史教学论文写作指导

36

2

2

文学院

考查

中学历史教育测量与评价

36

2

2

文学院

考查

地方史与中学历史校本课程研究

18

1

2

文学院

考查

情境教育专题研究

36

2

2

教师教育学院

考查

情感教育专题研究

36

2

2

教师教育学院

考查

基础教育改革研究

36

2

2

教师教育学院

考查

必修环节

学术研讨与学术报告

10

1

1-5

文学院

考核

8学分

校内实训(教学技能训练、微格教学、课例分析等)

 

1

1-2

文学院组织训练,教师教育学院组织考核

考核

校外实践(“五教”模式)

见教

 

6

1

文学院组织实施,教师教育学院协调组织

考核

助教

2

试教

3

实教

3-4

研教

1-6

注:《中学历史教学设计与实施》课程的教学实施“双元制教学”模式,即由校内教学法教师和联合培养导师共同合作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