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成立院级科研机构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11-06浏览次数:1102

各系室:

为了服务教师,搭建科研平台,推动学院科研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凝练研究方向,汇聚学术人才,从而提高学院科研水平,推动学科建设,经研究决定成立若干科研机构。

一、成立科研机构的目的

1.科研机构能够有效地聚合各方面的人才。通过相互交流、研讨等活动,促进不同学科、不同研究层次之间的相互借鉴、渗透与交叉,实现研究上的创新与突破,形成学术团队。

2.借助于科研机构的形式,学院可以更好地承接和申报研究项目,促进相关研究领域的迅速发展,并催生一批具有较大影响的研究成果,形成学科带头人。

3.通过科研机构,学院可以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提升学校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二、申请成立院级科研机构的条件

1.院级研究所以院学科或专业为依托,以科研内容的内在联系为纽带,鼓励教师跨专业自愿组建。原则上每位教师必须至少参加一个科研机构,且不能参加两个以上的研究机构。

2. 院级研究所的设立条件

(1)符合学院科研和学科建设总体发展需要,有明确的研究方向,有鲜明的特色;

(2)以院级学科或专业作为支撑;

(3)院级研究所负责人具备较好的科研工作基础,有一定的科研项目和经费;

(4)院级研究所负责人学术造诣高、学风正派、富有开拓精神,研究队伍专业、职称、年龄等结构合理,研究人员一般不少于 5 人;

(5)院级研究所有中长期研究目标和切合实际的发展规划;

(6)现有省级、校级研究机构的负责人不参与本次申报。

三、申请程序

申请成立科研机构的个人,需向学院提交申请报告并填写《文学院科研机构申报书》(附件1),申报日期截止到11月20日,联系人:曹炎。学院将统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遴选和评审。评审结束后,学院发文确认。

四、科研机构管理

1.院级科研机构一律冠以“南通大学文学院xxx研究所”名称。

2.学院年终将对科研机构统一考核,优秀等级的科研机构将基于一定程度的科研经费支持。

3.院级研究所,需严格遵守学术规范进行科研活动。

五、其他说明。该通知长期有效,原则上以每个学期为单位进行申报评审,望各系室积极组织申请成立科研机构。




文学院

2019.10.29

文学院科研机构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