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7-30浏览次数:845

一、《文学院各岗位2019年度基本工作任务标准》于6月底进行了第一轮公示,根据部分老师的反馈意见,文学院岗位聘任工作小组对任务标准进行了修订,现进行第二轮公示。


文学院各岗位2019年度基本工作任务标准

根据学校《2019-2021年聘期岗位绩效定档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年度工作任务实际,特制订文学院2019年度基本工作任务标准,以作为2019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依据。

1.教学管理岗位工作任务标准

完成学校或学院交付的相应岗位的工作任务。

2.教学科研岗位工作任务标准

各岗位的教学工作量与教学科研业绩分见下表:

级档

教学工作量(含课堂教学、研究生指导、论文指导)

教学科研业绩分

教授

400

1000

副教授

440

800

讲师

480

400

3.相关政策说明

1)为调动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2019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教学工作量、教学科研业绩分不足者,按照所缺工作量的百分比予以扣除相应津贴;超额完成工作量者,按照超课时数与超业绩分数分别给予相应奖励。

2)教学工作量含课堂教学、研究生指导、论文指导及相应系数。

3)新引进各类人才年度考核根据相关协议精神执行。本年度转岗人员年度考核根据学校文件精神执行。


二、文学院教学科研岗教授4档、副教授6-7档、讲师9-10档人员绩效级档审核结果公示后,靳新来老师对其业绩分提请复议,经岗位聘任工作小组认定,其业绩分为1650(其中,国家级大学生创新项目400分;省重点教材通过验收1250分)。



公示期7月30-8月1日。信息反馈:贾飞老师


文学院

2019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