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的指导意见》、《南通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南通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通大处教〔2017〕71号转专业通知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经过审核、面试,学校投档审定,以下25名同学符合转入专业条件,现予以预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12月21日至12月27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12月28日前与学院教务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85012392,联系人:杨梅,邮箱:menghan@n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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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
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