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推免生工作细则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7-09-24浏览次数:257

为了做好文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2008级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现根据学校有关文件及会议的精神,特制订本细则。
     一、文学院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科、专业、人数:
    专业代码、名称                         推免生人数
    050103汉语言文字学                      2人
    050105中国古代文学                      5人
    050106中国现当代文学                    1人
    二、申请推荐条件:
    1.申请者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按所在专业的综合测评和专业成绩排名处于前三分之一的学生(不含三分之一者)方可申请报名。综合排名的具体标准是:综合测评排名和专业成绩排名各占50%。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记录。
    6.品行优良,无任何因违法违纪受处分的记录。
    7.对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分别推荐(提供书面推荐书三份),经文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批准,报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不受排名限制,但反映学生学术专长的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材料和推荐信不实者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8.身体健康、心理健康。无恶意欠费行为。
    9.专业范围:文学院所设本科专业、其他文科类本科专业以及对本院硕士点专业有基础有兴趣且符合以上条件者均可报名。
    三、申请及推荐工作程序:
    1.应届本科毕业生对照推荐条件自愿申请。《南通大学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承诺书》、《南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南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破格申请表》等请从研究生部网页下载(网址:http:// yjs.ntu.edu.cn),申请表、申请人承诺书及相关附件材料须交申请者所在学院((系、所)审核签字盖章后,按规定时间交接收学院。
    2.学院安排专人负责受理报名申请工作,受理截止时间为:
    (1)普通申请者:9月28日上午12∶00;
    (2)破格申请者:9月25日上午12∶00。此类申请者须经接收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于17:00前报研究生部,经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接收学院方可接受其报名申请。
    3.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者,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于9月29日下午14时在文学院会议室参加水平测试(初试)。水平测试的范围包括文史知识和基础英语,考试形式:笔试。
    4. 确定复试学生名单。标准是:水平测试成绩占50%,综合测评成绩占50%,复试比例为1:3,即文学院推免招生总数的3倍。进入复试的学生名单,经审核后于10月10日在本校网站公布。
    5.进入复试的学生于10月13日下午14时在文学院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硕士点办公室参加复试。复试形式:口头回答问题。复试内容:考生所申报的相关专业的基础知识。
    6.根据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计算成绩,拟定接收名单,经审核后于10月18日在本校网站公示。
    7.拟接收推免生,于10月21日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由学院另行通知。
    8.拟接收推免生,于10月22日到各接收学院填写《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完成网上报名,并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及网报信息表上交学院有关工作人员,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学院另行通知。
    9.拟接收推免生,应在11月10—12日期间,前往南通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办理交费、照像、确认信息等;并于11月13日,将确认后的信息表交学院推免工作人员。
    四、组织与管理
    1.学院成立院长任组长、有关负责人及专家教授代表为组成成员的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
    2.学院加强对推免生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规范管理,切实抓好关键环节,确保该项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
    五、监督机制
    1.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推免生工作。
    2.实行公示制度。对接收计划,遴选基本程序、做法和规定,拟接收学生名单等全部实行公示,充分发挥社会和师生的监督作用。
    六、推荐接收后出现下列情况者取消录取资格
    1.提供材料虚假者;
    2.最后一学年本科学习(包括实习)成绩明显退步者;
    3.政审、体检不合格者。
    七、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
南通大学文学院      
二○○七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