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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

日期:2007-08-28 访问次数:726

为加强教学过程管理,规范教学要求,保证人才培养规格,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学院有关规定制度,特制定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学院各教学管理部门和全体教师应遵照执行。 
 教学环节主要包括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环节,质量标准的具体要求: 
 一、理论教学
 理论教学包括课堂教学中的备课、课堂讲授、教学总结、课堂讨论、辅导答疑等教学主要环节。
 (一)课堂教学 
 课堂教学是进行课程理论教学的主要形式,是教学过程的基本环节。 
 1.备课 
 备课是非常重要的教学环节,是圆满完成课堂教学的基本保证,是影响教学质量的关键环节之一。 
 (1)教师备课要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和授课计划安排,深入钻研教材,编写教案和讲稿。 
 (2)备课应按教学大纲要求和教学内容重点、难点确定教学目标、深度和广度,并根据学生的学习基础将本学科的新方法、新成果和发展动态不断充实于教学内容之中。 
 (3)根据教学内容的具体情况,选用有利于增强教学效果的教学方式和方法,力求做到教学内容与方法的优化组合。 
 (4)备课时应根据学生所学专业、课程设置、已开课程、相关课程等具体情况,注意本课程与后继课程之间的衔接,处理好本课程与其它课程的关系。 
 (5)教师上课前必须做好各种教学设备、教具等各项教学准备工作,使教学用具处于完好备用状态。积极采用CAI课件等现代教学技术。
 (6)教研室应坚持集体备课制度,加强集体研究,集思广益,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开展以教学法为主的教学研究工作;随时检查教学进度的执行情况。 
 (7)教案需具备教学目标、教学手段、重点和难点提示、内容主体、作业、参考书目、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等要素。
 (8)所有新教师(教龄8年以内)和副教授以下职称的教师需撰写详细教案,并携详细教案上课;副教授以上职称(含副教授)的老师,所讲授课程需有详细教案,但可携带简略教案上课;副教授以上职称(含副教授)的老师所开专业选修课(不含公共选修课)可携带简略教案上课,教材为教者所编、著(不含部分编、著)者,可携带简略教案或卡片上课。
 2.课堂讲授 
课堂讲授是教学的基本形式和中心环节,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 
 (1)授课教师应以高度的责任感,饱满的精神状态,认真对待每一堂课,教书育人,严格要求学生遵守课堂纪律,组织好课堂教学。 
 (2)课堂讲授应根据课程的目标和任务,对教学大纲要求的内容进行科学性讲解,提高艺术性。 
 (3)准确把握课程教学的重点、难点、关键和深度、广度,讲课内容重点突出,讲透难点,循序渐进,主次分明,详略得当,知识容量密度适宜,基本理论阐述清楚,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理论联系实际。
 (4)在教学方法上,要采用启发式教学,重视学生主动学习能力的培养,注重对学生进行学习方法的指导,积极引导学生思考问题,尊重学生的创新精神,鼓励学生发表不同见解,以激励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5)教师的课堂语言要准确、简炼、条理清楚,板书布局和文字要符合规范化要求。 
 (6)重视教学效果的信息反馈,及时在授课中调整讲课的进度与讲授方式,力求使教与学两方面协调沟通,教学相长。 
 (7)按照授课计划的要求严格掌握教学进度。 
 (8)课堂教学,一般要求站立讲授。上课时手机应关闭,教学场所严禁吸烟。 
 3.教学总结
 课程结束后任课教师要认真进行教学总结。总结包括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教材质量及应用情况、教学中的经验和体会、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教研室要把教学总结作为教研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教研室主任要听取汇报或组织教师交流。 
 (二)课堂讨论 
课堂讨论是在教师指导下,学生通过讨论进行学习的教学形式,是课堂讲授教学的延伸。课堂讨论的目的是巩固加深学生所学内容,启发学生的独立思考和创造精神,提高自学能力、综合运用知识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1.课堂讨论的选题要根据教学内容和要求,选择具有思考性、综合性和理论联系实际的题目,要体现教材的重点难点、本质内容及内在联系。 
 2.讨论要在教师指导下有组织地进行。教师要参加讨论的全过程,要善于抓住关键,及时引导学生围绕主要问题展开讨论,启发学生积极思考,踊跃发言,鼓励学生发表不同的见解,活跃学术空气。讨论课宜小班或分组进行,使每个学生都有发言的机会。 
 3.讨论结束后教师要认真做好总结,要抓住讨论过程中的主要问题、关键性的本质问题以及争论的焦点,进行明确的归纳概括并上升到理论。对暂不能作结论的问题应留给学生做进一步的探讨。 
 4.教师应根据每个学生的发言情况、掌握运用知识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评定成绩,作为学生平时成绩或学期成绩的评定依据。 
 (三)辅导答疑 
辅导答疑是课堂教学的重要补充。其目的是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中的疑难问题,指导学生改进学习方法,启发学生独立思考,根据学生的个人情况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 
 1.辅导答疑应根据课程教学内容的难易程度来安排,一般在自习课时间进行。针对学生学习中带有共性的问题,教师要面对全班学生集体辅导,也可针对个别学生存在的问题进行个别辅导。 
 2.辅导答疑一般由主讲教师负责,要认真做好辅导答疑前的准备。深入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存在的疑难问题、对教学的意见和要求,有针对性地进行辅导。 
 3.辅导答疑时教师要有计划地安排质疑,注意启发学生思维,开拓思路,激发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4.注意记载辅导答疑过程中学生普遍存在的问题,以便积累经验,不断改进教学。 
 5.辅导答疑在教学过程中进行,学生自愿参加,考试前一般不组织辅导答疑,严禁辅导答疑时向学生暗示考题和出复习提纲。
 (四)课程作业
 1.作业是检查、巩固、扩展学生的学习成果,培养学生实际操作、思考能力的必要环节。应根据教学大纲要求和学生实际情况有计划地安排作业。
2.基本知识类作业需有统一的作业本,小论文类作业需加统一的小论文封面。
 3.基本知识类作业以章节为单位布置,论文类作业每学期每门课程一到两篇。
 4.作业的批改需有等第与评语,并以通用符号判明对错。
 5.批改作业要及时、认真、细致、严格,并针对学生答题情况进行必要的讲解。
 6.各类作业由教师保存两年,毕业时发给学生。
 (五)课程考核 
 1.课程考核是教学中的重要环节,是一项严肃重要的工作,任课教师应在考前对学生进行考试资格审查,凡缺课累计达某门学时三分之一者(办理免听手续的除外),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考核。 
 2.课程考核必须严格按教务处和学院的安排执行。 
 3.所有课程和实践教学均须进行考核。课程考核主要分为考试、考查两种。考查主要根据学生平时回答问题、作业、测验等评定成绩。考试可采用闭卷笔试、开卷笔试等形式。考试课程的总评成绩应根据期末考试成绩与平时成绩综合评定。 
 4.课程的考试成绩一律按百分制评定。考查课程以及教学实习、专业实习、社会调查、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性环节按五级评定成绩。 
5.命题要严格以教学大纲为依据,按学院有关规定进行。接触试题的教师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试题内容,注意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 
 6.主、监考教师要履行监考职责,认真遵守监考守则,必须填好考场记录。  
 7. 任课教师应及时评阅学生试卷,按照学校或学院规定的时间登录学生成绩、装订试卷,以备学院检查及存档。 
 8.教师要坚持评分标准,确保考试成绩的公平公正性。成绩一经上报,未经组织复审,任何人不得更改。对考试作弊学生的试卷严格以“零”分记,并注以“作弊”字样。
 二、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包括课程实训、专业见习、专业实习、毕业论文等教学主要环节。
 (一)课程实训
课程实训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该环节旨在通过一门或几门课程的综合训练,使学生巩固已学理论知识,掌握综合运用和设计所学知识的方法,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创新精神。
 1.各教研室负责对该项工作的组织与实施。为保证教学效果,教研室须组织有关教师编写课程实训指导书,详细说明实训要求和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内容的办法。 
 2.教研室应积极探讨改进实训教学方法,不断完善实训教学手段,不断充实更新实训内容,开展实训教学方法等方面的研究,及时研究解决实训教学中的问题,切实加强对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3.教师应结合教学内容启发诱导,激发学生主动参与教学活动的热情,认真指导学生基本技能操作,重视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
 (二)见习
见习是本科教学的一项重要的实践性训练,旨在通过讲学、社会调查、观摩、社会实践等形式使学生了解本专业在社会实际中的应用情况,获得本学科、本专业的感性知识,为学习专业课打下基础。
 1.各专业负责对该项工作的组织与实施,指定专人负责落实见习计划的各项要求。
 2.见习必须根据教学计划的规定时间和见习大纲的要求进行,一般不得随意变动和增减。
 3.见习指导教师应对见习工作有正确认识和责任感,具有较广博的专业理论、基础知识和岗位工作经验,具有一定的组织才能和见习指导能力。
 4.学院制定了《文学院关于教育实习和专业实习的规定》(通大院文[2006]2号),对实习的任务、方式、组织领导、成绩的考核与评定等作了具体规定,教育见习与专业见习的相关要求参照此规定执行。
 (三)实习
实习是教学过程中综合性、实践性的训练,是检查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习成果的重要环节,目的是要求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培养学生独立工作能力。 
 1.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明确实习计划内容,各专业负责组织实施,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实习计划的各项要求。 
 2.实习必须根据教学计划的规定时间和实习大纲的要求进行,一般不得随意变动和增减。 
 3.学院制定了《文学院关于教育实习和专业实习的规定》(通大院文[2006]2号),对实习的任务、实习的时间和内容、实习的方式、实习的组织领导、实习成绩的考核与评定等作了具体规定,要严肃认真执行。
 (四)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是教学计划的组成部分,是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之一。通过毕业论文的实践,培养学生严谨求实的科学素养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学生进行科学研究的基本训练。 
 1.各专业负责对毕业论文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制订毕业论文工作计划,成立毕业论文指导小组,完成选题、确定指导教师、组织答辩、审定论文成绩等组织工作。 
 2.学院制定了《文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细则》(通大院文[2005]6号)以及《文学院毕业论文规范化要求》(通大院文[2005]6号),对毕业论文的基本要求、选题原则、工作程序、指导教师的要求、学生的要求、答辩及成绩评定、组织管理、归档和工作总结以及论文的格式规范等作了具体规定,要严肃认真执行。 
                            南通大学文学院
                            二○○六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