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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暂行规定

日期:2007-08-28 访问次数:692

  为了加强对教学工作的信息反馈,及时了解教学过程中教与学的情况,促进教风、学风建设,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提高教学质量,特制订本规定。
 一、学生教学信息员的聘任和管理
 1.学生教学信息员由班主任推荐,学院审核确定,报教务处备案。
 2.每个专业按年级各聘任1-2名。
 3.学生教学信息员的管理工作由教务秘书负责。
 4.学院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会议。
 二、学生教学信息员的聘任条件
 1.思想品德优良,有参与教学管理的积极性。
 2.诚实公正,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能代表同学反映意见和建议。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良。
 4.团结协作精神强,善于联系老师和同学。
 5.有较强的观察、综合、分析能力和信息处理能力以及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
 6.有保密观念,组织纪律性强。
 三、学生教学信息员的工作职责
 1.反映学校教学管理条例、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2.反映学生对学校在教学质量、教学水平、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反映学生对本专业的教学计划、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及教学条件等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4.反映学生对任课教师教学态度、教学水平、教学过程各环节的意见和建议。
 5.反映学生的听课、实验、实习、作业、考试等学习状况和学生在教学活动中存在的学风问题。
 6.参加学院组织的教学信息员会议及各项活动。
 7.协助教务处和学院进行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和质量调查。
 四、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程序和要求
 1.信息员应通过各种形式向学生收集有关信息,并填写《南通大学学生教学信息员反馈意见表》,交学院教学秘书。
 2.学生教学信息员每学期应反映信息不少于3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反映。
 3.学院教务秘书负责《南通大学学生教学信息员反馈意见表》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形成综合信息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南通大学文学院
                                 二○○七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