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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文学院2019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实施办法

日期:2019-12-31 访问次数:748

根据《南通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2019年文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特制订如下实施办法:

一、考核对象与范围

考核对象为全院事业编制教职工、人才租赁及人事代理所有在职人员。

副处级及以上干部由党委组织部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二、考核内容

年度考核应以平时考核为基础、以履行岗位职责为主要依据、以工作绩效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为重要内容,按照规定的内容、标准和程序,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全面考核。

(一)德: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公共服务意识和遵纪守法情况。凡有违反师德师风及违法违纪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能:主要考核专业技术、技能、管理业务在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及水平,业务能力提高、知识更新情况。

(三)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四)绩: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

1.专任教师重点考核教学工作数量、质量和教学效果,科研任务、科研成果与所获专利、奖励情况等。

2. 管理人员重点考核管理工作业绩、管理工作成效、教师学生满意度和管理育人情况;管理岗位兼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以管理岗位的工作业绩考核为主,同时应达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基本要求。

(五)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廉洁奉公情况。

三、考核等次及比例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严格控制在各考核单位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5%以内,处级干部不计入参考人数。优秀等次人员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中合理确定,向教学、科研一线人员倾斜,统筹兼顾高、中、初级各层次人员。

四、考核等次标准

(一)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

优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职业道德好,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专业技术能力强、水平高或提升快,工作有创新,出色地履行岗位职责,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中成绩突出,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不无故缺席政治学习,认真完成学院交办的各项工作。

课程教学工作量为本专业平均及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在研省部级教学、科研项目1项;

2.公开发表三级及以上论文1篇;或出版个人专著或主编教材1部;或参撰合著或参编教材1部,且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

3.获得市厅级以上奖项1项。

当年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教师年度考核为优秀。

合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有较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负责,业务熟练,专业技术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服务对象较为满意。

基本合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表现一般,专业技术能力一般,基本完成工作任务,未完全履行岗位职责,在工作中存在一定失误,服务对象满意度一般。

不合格:业务素质低,组织纪律较差,工作责任心不强,专业技术能力低,难以适应工作要求,不能履行岗位职责,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遵纪守法方面存在错误,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误或造成责任事故,服务对象不满意。

(二)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出色地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成绩突出,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不无故缺席政治学习,认真完成学院交办的各项工作,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校级及其以上荣誉称号1项;

2.公开发表三级及以上期刊论文1篇;

3.主持在研校级项目1项。

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管理业务熟练,工作积极,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服务对象较为满意。

基本合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管理业务素质一般,未完全履行岗位职责,基本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存在一定失误,服务对象满意度一般。

不合格: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遵纪守法方面存在错误,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误,服务对象不满意。

五、考核办法及程序

(一)组织机构

党委牵头并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由党政领导及教职工代表组成。

领导小组名单:组长:蒋国宏、钱荣贵

成员:周远富、王琦琦、张学城、陈亮、许富宏、徐静玉、邵志华、徐燕、吉凯熙、陈春保、张小芳2

(二)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述职,分组民主测评

在组织学习有关考核文件的基础上,每个教职工根据现工作岗位职责和实际承担的具体工作任务进行年度小结。小结内容应实事求是地总结成绩,同时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各考核小组组织教师进行民主测评与评议:根据得票情况排序,每组按15%推荐优秀候选人。

2.确定考核等次

考核领导小组结合相关工作业绩、教职工意见听取情况及民主测评情况,研究形成考核意见,并最终确定被考核人的年度考核等次。

3.公示考核结果

考核领导小组将考核结果及确定为优秀人员的述职材料在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教职工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在考核结果公示期内向所在考核领导小组提出复议。

4. 报送考核材料并存入个人档案

考核结果汇总报学校审核。经学校审核后,教职工考核材料存入个人档案。

六、有关要求

《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请于2020年3月1日前交学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