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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试行)

日期:2011-07-10 访问次数:916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有创新精神的科学研究人才、工程技术专门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具体要求如下: 

    1.较好的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团结合作的精神,高尚的科研道德和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艰苦奋斗的奉献精神。 

    2.掌握本门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及必要的实践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了解本门学科的发展现状和动向,具有严谨的科学作风。

    3.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该语种的外文资料,并能撰写论文。 

二、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硕士研究生提前修完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课程、学分,成绩优良,并在科研工作中显露才华的,可申请提前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和提前毕业,但在校的时间不得少于2学年。承担原工作单位工作量超过1/3以上的定向、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和其他原因休学的研究生学习年限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最多不超过2学年。

三、培养方式 

    1.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指导教师应教书育人,引导他们走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道路。硕士研究生要尊敬师长,虚心学习,积极进取。 

    2.对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应贯彻课程和论文并重的原则,硕士研究生既要学习系统理论,也要进行较深入的科学研究,加强研究生综合能力和素质的培养,尤其是创新能力和团队精神的培养。 

    3.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和道德品质的教育。研究生应认真参加政治理论课和时事政策的学习,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

四、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 

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应制定本学科专业的培养方案。培养方案应具体体现硕士生业务上的培养目标,其研究方向应考虑适应国家建设的需要,把握学科发展的主流和趋势,并结合本学科的实际情况确定。应注意根据新兴学科、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发展,有计划地调整研究方向。培养方案的内容主要包括本学科的课程与学分安排,同时应对培养目标、研究方向、学习年限、学位论文工作、课程教学大纲等作出明确的规定。培养方案由各学科专业根据研究生部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或修改,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并报研究生部备案后实施。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在导师指导下,根据本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制定好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个人培养计划经导师、教研室、学院领导签字后报研究生部备案。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 

    1.课程设置原则 

课程设置是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生应具有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学习要求具体化。培养方案中对课程的总体设计要体现下述原则: 

1)课程设置应该首先考虑本学科硕士研究生应具有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结构的要求,要着眼于高层次人才培养的要求和培养高质量研究生的需要,调整和更新有关课程的内容,注意改革教学方法。各个学科培养方案中的课程设置,应对各门课程的教学内容、适用对象及教学要求作出明确的规定。使各门课程在加深和拓宽研究生基础理论和学科知识面及相关的能力培养等方面,既有所分工、有所侧重,又相互补充,真正形成研究生的课程体系。研究生的课程设置和教学要求,还要注意与本科生课程之间的区分和衔接。 

2)课程设置对本学科的基本领域应有一定的覆盖,要着眼于一级学科的范围,建设适应面较宽的研究生课程体系,同时也要重视一些与本学科相关的相邻学科和交叉学科的课程。 

    2.学分

研究生课程实行学分制,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的总学分应不少于35学分,其中学位课程不少23学分。

    3.课程分类 

研究生课程分为学位课程与非学位课程两大类。学位课程又分为公共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与专业课程三类。学位课程为必修课,非学位课程为选修课和必修环节。各课程教学实行学分制,每学分一般对应18学时左右,每门课程原则上不超过3学分,外语课、实验课的学分数均按课内学时数的1/2计算。为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鼓励研究生进行跨学科选课。

1)学位课

1公共基础课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2学分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人文社科类专业)    2学分 

自然辩证法(自然科学类专业)  2学分 

第一外国语(含口语1学分)                  5学分 

    2专业基础课

    3专业课

2)非学位课

1选修课不少于10学分 一节

2必修环节 2学分

学术研讨和学术报告、教学(临床)实践  各1学分

六、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通过学位论文工作,培养研究生从事科学研究和独立工作的能力,培养分析、综合能力,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和严谨踏实的治学态度。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选定好研究课题,在查阅文献、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完成《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学位论文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由硕士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在论文题目确定后,用于论文工作的时间不少于一年。论文书写必须符合南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有关规定。硕士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应发表或完成的研究成果要求,由各学院或学科、专业具体规定。